扬州市乒乓球协会
扬乒协[2016] 6号
关于举办2016年扬州市乒乓球俱乐部联赛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乒协、扬大乒协、各俱乐部:
为了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,进一步推动扬州市乒乓球运动竞技水平更快提高,精心打造“扬州乒超”,扬州市广陵新城管理委员会和扬州市乒乓球协会经研究决定,于2016年4月30日至5月1日举办2016年扬州市乒乓球俱乐部联赛。现将竞赛规程印发你们,请遵照执行并认真做好组队参赛各项工作。
附件:2016年扬州市乒乓球俱乐部联赛竞赛规程
二0一六年四月一日
附件1:
2016年扬州市乒乓球协会俱乐部联赛竞赛规程
一、主办单位:扬州市广陵新城管理委员会 扬州市乒乓球协会
二、比赛时间:2016年4月30日——5月1日
三、比赛地点:扬州市李宁体育园
四、参赛单位:扬州市乒协注册俱乐部;各县(市、区)乒协注册俱乐部
五、竞赛项目:甲级队团体;乙级队团体
六、参赛办法
1、各俱乐部报领队1人,教练2人,甲级队、乙级队各报运动员4人(按技术序号排名),运动员性别不限。
2、甲级队运动员不得参加乙级队比赛,乙级队运动员不得参加甲级队比赛。
3、甲级队可以引进一名外援,乙级队不可以引进外援参赛。国家队、省队现役运动员不得参加本次比赛。在校在籍学生、国家一级及以上等级运动员均为外援。
4、去年参加甲级队比赛的俱乐部,今年继续报名参加甲级队比赛。甲、乙级参赛队伍由各俱乐部先行报名,最终由组委会根据报名队数和真实水平,界定甲、乙级资格,并做调整。
七、参赛运动员条件
1、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,因身体原因在比赛中出现意外,责任自负。
2、参赛运动员(外援除外)必须具有扬州户籍,在扬州工作的人员亦可参赛。
各俱乐部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俱乐部注册会员。
八、资格审查
1、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在赛前、赛中、赛后对运动员进行审查,如查实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,取消其比赛资格和获奖名次,追回奖品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。
2、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,需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由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、申诉费,方可受理。
九、竞赛办法
1、比赛执行中国乒协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,甲、乙级团体赛均为五场单打。比赛采用五场三胜制,采用11分三局两胜制。
2、团体赛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,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。
3、比赛用球为红双喜40+***(白)。队员不得穿白色上衣参赛,各队上场队员服装统一。
十、录取名次及奖励
1、甲级队团体:第一名奖金5000元,第二名奖金3000元,第三名奖金2000元,第五——八名奖励价值400元奖品。
2、乙级队团体:第一名奖金3000元,第二名奖金2000元,第三名奖金1000元,第五——八名奖励价值400元奖品。
3、给甲、乙级队团体冠军分别颁发一座流动奖杯。
十一、报名时间
1、各俱乐部按本规程规定,在2016
2、各队参赛前必须交验本人注册会员证、二代身份证,否则不得参加比赛。
十二、比赛抽签仪式
定于2016年4月22日上午9:00在英豪俱乐部举行,未到各队由市乒协指定代表代抽。
十三、其他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十四、本规程解释权属扬州市乒乓球协会。
扬州市乒乓球协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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